请问室内装修包工合同范本谁有?



				
				
青木震雷
49379 次浏览 2024-06-28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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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30 21:34:43 回答

业主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价格
  清包工费:  ¥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整
  其中  水电工______元
    木工______元
      瓦工______元
      油漆工______元
    垃圾清运费______元
  
  三、  付款方式
  1、施工队进场,预支生活费:______元
  2、木工完成,付______元
  3、瓦工完成,付______元
  4、工程竣工,付______元
  5、保修金______元,从竣工之日起______年后支付
  
  四、  设计
  1、  甲方若有图纸须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并负责交底工作。
  2、  甲方若无图纸,须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
  
  五、  材料
  1、  乙方应提前______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______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  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应点购买材料,并开具正式发票。
  4、  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5、  乙方应帮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6、  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7、  乙方应保证在本小区内没有双包和半包的工程。
  8、  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
  9、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六、  工期
  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工期为  天,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______元/天。。。。
仅供参考。

2024-06-30 21:34:43 回答

[装修合同]装修合同示范文本,装修申请:业主用户的室内装修,须于装修入场前15天向大厦物业管理公司业务部门书面申请,并提交装修方案。装修方案包括以下资料:  
  一、_________大厦的物业管理包括装修管理,由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承担。
  二、装修申请:业主用户的室内装修,须于装修入场前15天向大厦物业管理公司业务部门书面申请,并提交装修方案。装修方案包括以下资料:
  (1)装修平面图;
  (2)装修用料,如天花、隔墙、地面等的用料;
  (3)照明系统和电源布线图;
  (4)给排水系统要求;
  (5)需要新做或更改的中央设备系统;
  (6)维修检查出口的位置;
  (7)天花平面设计图;
  (8)各立面图;
  (9)橱窗及招牌的设计(包括字体、店徽的设计)。
  三、审批装修方案
  物业管理公司在收到业主用户的装修方案后7天内予以答复。对不合规范或资料不全的,业主用户按要求进行修改,重新提交审批。
  四、装修按金为保证装修期间清理废物,不损坏大厦共用设备设施、不违反装修管理规定,业主用户的装修须交一定数额的按金,按金标准根据装修工程量大小而定,但每个房间(商铺)最少不低于_________元。装修工程完后经管理公司确认无任何扣罚之处,按金悉数退还(不生息)。如装修工程有扣罚赔偿行为,在扣除应罚应赔款后的余数退还业主用户;如果按金不足以支付所有费用,管理公司有权追收不足金额。
  五、装修监管费及水电费
  业主用户进行装修工程须向管理公司支付装修监管费,用于消防安全、场地及设备的保护、电梯的使用、公共安全、场地清洁、施工监管等方面的支出。装修监管费的标准相当于最终方案总工程价款的5%,最少不低于建筑面积10元平方米。装修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用由业主用户支付。
  六、保险
  为防止装修期间的施工可能出现的事故而招致损失,管理公司视装修工程情况可要求业主用户购买装修工程的保险,包括火险、公共责任险等。
  七、防火负责人
  业主用户应指定装修施工单位的负责人为防火责任人,并在防火责任书上签字。
  八、装修施工责任承诺书
  业主用户在装修申请获批准之前,须在装修施工责任承诺书上签字,承诺遵守本装修指南所列的全部规定。
  九、装修施工许可证
  业主用户按土建规;定提交装修方案,缴交装修费用,在承诺书上签字后,管理公司向业主用户出具装修施工许可证。
  十、装修工作开始业主用户领取装修许可证后即可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材料运进等,装修工程便可开始。
  十一、装修验收
  装修工程完工后,业主用户应书面通知管理公司验收。管理公司检查装修工程是否符合装修方案的要求,施工中有没有违反装修守则,费用有否缴足等等。如无问题,即予验收通过,退还装修按金。
  十二、装修守则
  业主用户的室内装修,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所有消防、空调、给排水及煤气的施工,必须由管理公司指定的施工单位进行。请与管理公司联系,以取得指定施工单位的名单。
  (2)喷淋系统一般不予改动,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改动时,要符合现行消防设计规范。管理公司收取配合施工作业的管理费,并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完成。
  (3)所有电器的安装都应遵照市供电局的有关规定,所有电线一定要保护在镀锌管内,而未征得管理公司同意,绝对不得将电线直接嵌入大厦的任何部分。
  (4)除了大厦所提供的招牌灯箱位置外,其他位置一律不可以装设店徽或标牌。招牌的设计方案必须得到管理公司的审批。
  (5)不得安装面向公共走廊或会对其他商户或顾客造成骚扰或影响的音响。
  (6)所有门不得敞开伸入到一般的公共地方,包括走廊或电梯厅。
  (7)所有装修不能影响建筑物外观,装修不能凸出于公共走廊。
  (8)若改动房间,如隔断,不能影响空调回风。
  (9)除得到管理公司批准外,所有内部隔墙应是重量轻和于式结构的,尽量采用防火材料,符合防火要求。
  (10)不能更改任何消防卷帘。
  (11)所有装修或家具不能在消防卷帘的上下方或阻挡消防卷帘开关箱或导轨。
  (12)不能阻挡消防通道、走火门、紧急出路灯箱、消防栓。
  (13)不能阻挡空调机房的回风及进出空调机房的通道和维修空间。
  (14)不能改变防烟门、玻璃门的功能、位置。
  (15)吊顶如不是上人吊顶,应在每一个风问、每一个盘管风机、每一个水管闲掣、每一个消防卷帘的马达及电源箱下加检查口。
  (16)不得在玻璃幕墙结构上打孔或粘贴任何类型的设施。一切装置不得触到幕墙系统的结构组件或任何一部分。紧靠幕墙的商铺内间隔不得固定在幕墙系统上。
  (17)在未获得管理公司的书面批准下,不得挖槽、切割、砍凿或雕刻结构楼面以及与邻铺共同之隔墙。
  (18)业主用户应在施工前获得所有当地政府部门的一切有关批准,特别是消防局的有关批准。
  (19)任何管理公司的审批,无论如何并不代表对方案中的技术参数的认可,同时管理公司也不保证方案中所选设备材料的规格性能及效果。设备与材料如发生问题而引致任何后果,概由业主用户负责。
  (20)业主用户应对房墙铺完工后的情况负责,即使按审批方案完工后发现其房滴铺空调通风或其他系统影响他人或整体系统运作,管理公司仍可责令其作相应修正。
  (21)在开始任何施工前,必须把所有参予施工人员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码等资料交给管理公司,并须随时补充更改以保证准确完全。
  (22)所有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已审批图纸及说明完成,至管理公司满意为准。而所选施工单位必须由管理公司批准。
  (23)业主用户应确保承造商不会造成大厦的设备、设施及装修的任何损坏,如有任何损坏,无论意外与否,将由管理公司安排管理,刚修理的费用将由业主佣户负责支付。
  (24)于施工前及期间,房满铺外必须张贴由管理公司发出的批准装修通知书(许可证),以便管理公司人员检查。
  (25)业主棚户在施工期内应对房墙铺内的保安负责。
  (26)施工需要动火或烧焊时,必须事先到管理公同办理动火证,并按消防管理制度执行,对电器设备的使用,也应按规定操作。
  (27)无论什么时候,如需在公共设施内进行施工,必须事前得到管理公司的书面批准。而且应提供和安装良好的、坚实的防范设施,以防带来受伤损害。
  (28)施工过程中,所有的材料、工具及废物等在任何时候都必须限制在房间(商铺)内,不得阻塞公共走廊或任何公共地方。
  (29)所有发出噪音、震动或难闻气味的工程,材料的运送。废物的运出,必须按管理公司安排的时间进行,不得扰及大厦其他业主。
  (30)所有房商铺内的废物必须每天晚上于指定时间内清出。
  (31)只有货梯(或管理公司偶尔指定的其他电梯)才可用来运输材料、废物。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工人未经管理公司同意,不得使用任何电扶梯;不得使用金属轭运货车。
  (32)装修期间,所有回风嘴必须封闭,房间大门亦需关闭。
  (33)所有装入的家具都应在大厦外预制组合和上漆。一切在房间(商铺)内的油漆工作或其他施工,如管理公司认为可能会影响其他房墙铺,必须在公司正常营业时间外或由管理公司指定的日期完成。
  (34)业主用户需对所聘请的施工人员的行为负责并加以约束。
  (35)施工人员需着装整齐,不得赤足,不得穿背心、拖鞋,不得在非工作区逗留,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在公共地方吸烟及扔烟蒂,不得高声喧哗,不得打闹,不得听任何放音设备(如收音机),绝对禁止赌博酗酒。
  (36)装修完成后,业主用户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以便安排作最后检查。
  (37)如发现装修未依审批图纸施工或未能符合管理公司的要求,业主用户将获得通知并需负责进行更改。
  (38)如业主棚户的装修工程经管理公司认可满意后,将获签发装修工程完满竣工证明书。
  十三、装修程序概要
  (1)收取《装修指南》、问卷、图纸等。
  (2)如有必要,可要求管理公司人员与业主用户的设计师/承造商进行会谈。
  (3)装修方案的图纸及技术资料、已填写的承诺书及问卷、该缴付的费用及装修按金交到管理公司。
  (4)收取装修方案的审批同意书。
  (5)施工人员名单交到管理公司。
  (6)装修工程开始。
  (7)装修工程完成后书面通知管理公司。
  (8)由管理公司人员最后检查。如果装修工程达到管理公司要求,可获通知收回装修按金余数

2024-06-30 21:34:43 回答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住宅套内及公共区域装修工程。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乙方负责按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相关设计变更通知对  住宅室内、首层电梯大堂及电梯间、标准层电梯间装修工程。
  其它工程内容:
  第二条: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一、承包范围:  室内、首层电梯大堂及电梯间、标准层电梯间精装修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包括各区域地面、天棚、墙面的装修,入户门、室内护窗栏杆制安、卫生洁具、卫生间挂件、橱柜、地柜、开关插座、灯具、抽油烟机、煤气炉、消毒碗柜安装等。
  其它内容:  。
  不包含在本工程承包范围的毛坯房和已施工的样板房:
  二、承包方式: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损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市场风险、包验收合格、包税金的形式承包本项目。
  三、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提供报建相关的资料,并配合甲方进行报建的相关工作,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报建及验收的进度,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其它约定:
  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按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规范及通用条款第9条执行,并达到合格。
  第四条:验收及移交
  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以及协议书第三条、第七条的约定进行验收。
  第五条:质量保修期
  本合同防水工程保修期为五年,室内装修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两年。其余未提及的均按照通用条款第13条执行。
  第六条:合同工期
  一、开工日期:开工时间暂定为  年  月  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现场管理代表签发的开工令确定的开工日期为准。
  二、合同工期:(下列几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
  总工期:  日历天
  工程分批进场施工,每批工程工期:  日历天
  单栋工期为:  日历天
  节点工期:
  三、竣工日期:  具体竣工日期以甲方现场管理代表签发的开工令日期及合同总工期确定。
  各楼栋竣工日期:
  四、节点工期要求:甲方可以根据现场的施工条件,合理安排本合同工程项目进行分段施工,乙方应按甲方现场管理代表下发的分段施工指令组织施工。
  第七条:材料的供应及计价
  一、由乙方自行选择供货商进行采购的材料由乙方在签订合同前按照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要求注明的颜色、质量、质感、规格、品牌送实物样品供甲方确认,经甲方确认后,作为实物样板封存,并由乙方按甲方确认的实物样板自行采购。
  二、乙方应根据材料需进场的时间,在图纸下发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属于代供代扣代付的材料进场计划报工程师审核,计划须包含品种、规格、等级、数量、品牌及进场时间等内容。如设计变更需取消原材料计划,应在变更下发后3天内通知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已按计划进场后,因甲方设计变更所导致的相关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未及时提交代供代扣代付材料进场计划或提交错漏计划,导致甲方不能及时进行代供代扣代付材料采购或采购错漏时,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进场未满足乙方提交的材料进场计划的要求,属甲方原因所造成的损失和因此延误的工期责任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
  三、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由甲方负责运到工地,乙方在送货单上核对并签认,并由乙方负责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卸车、场内运转、清点、验货、接收、保管、切割磨边加工等一切后续工作,以上工作(包括期间的损耗、损失)涉及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另行支付费用。
  四、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品牌、型号、价格以施工现场收货单为准,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价格按本合同附件  及附件  《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单价清单》。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总损耗率见本合同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本合同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的总损耗率结算时不作调整。乙方领用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总数量=施工项目工程量×(1+总损耗率),超出此数量范围的甲乙双方重新核定后乙方方可领用,超出部分的材料费用(含采保费和税金)由乙方承担。
  五、所有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送检由乙方负责,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先行垫付,由甲方现场管理代表在相关收费票据上签字确认后与最近的进度款一并支付。
  六、代供代扣代付材料送检不合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且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合同价
  一、暂定总价(含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人民币  (¥  元)。
  二、计价方式
  1、住宅套内装修工程(不包括:  )
  (1)采用每平米套内面积单价包干的方式,具体每个户型的每平方米套内面积包干单价见本合同附件  。每个户型的每平米套内面积包干单价的造价分析见本合同附件  ~附件  。
  (2)工程量的计算:根据施工竣工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结算按实际完成户型的套内面积乘以对应户型的合同单价结算。套内面积计算规则为:各套公用墙(包括各套之间、各套与公共建筑间的分隔墙及外墙)的中心线所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中心线以外的飘窗台面积不计算装修面积);阳台装修面积(含封闭阳台)按水平投影净面积(不含外墙)的一半计算,露台不计算面积。
  (3)套内面积包干单价已经包含了该项工程项目施工图中所有的及施工图中没有说明但在施工过程中为完成该项工程必须完成的所有工作,如该项工程描述存在漏项、测误亦视为已经包含在该项包干单价中,不得另增加费用。
  (4)住宅套内面积包干单价不含入户门、入户门槛石、弱电的管线(除有线电视线外)及插座面板(除宽频电视插座外)、入户总电箱等。其它不包含内容:
  2.  公共区域装修工程(包括首层入户大堂及首层电梯间、标准层电梯间,其它包含的内容:  )
  (1)采用含税单项单价包干方式。具体的包干单价详见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
  (2)计算规则为:各单项子目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
  (3)单项包干单价已经包含了施工图或报价清单中没有说明但在施工过程中为完成本项工程必须完成的所有工作,如有测误亦视为已经包含在清单包干价中,不得另增加费用。
  3、按以上计价方式计算的工程造价包含的内容: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含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卸车、场内运转、清点、验货、接收、保管等一切后续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在内)、搭拆脚手架工料费用、石材磨边、材料加工(含甲供块料加工)、开槽、防污、防水、以及幕墙防污防腐防火防水防雷、钢型材除锈防腐费、吊装费、工程及材料(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所须的各种检测费及试验费(包含幕墙的“四性”试验检测费和实验的试件材料费及安装人工费)、各种材料损耗费、卸车费、材料场内二次运输费、负责其它专业承包人施工收边收口产生的费用、技术处理费、保管费、合同工期内的赶工费、施工水电费、技术措施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雨季或异常气候施工措施费、成品保护费、垃圾清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堆放费用、工程完工验收前清洁费、远程施工增加费、现场经费、综合管理费、利润、税金及其他一切费用。
  4、包干单价不含主体配合费,由甲方另行支付给主体单位。
  5、主体单位的配合内容为:详见第十一条
  6、若由甲方提供水、电源,则水电费按甲方实际代缴数额由甲方从乙方的每一次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7、乙方负责其它专业(土建专业除外)的楼板或墙体穿洞的收边收口等工作,此部分费用包含在清单包干价中,甲方不予另行签证。
  8、甲方只负责提供施工现场堆放材料的场地,乙方自行解决施工及管理人员住宿办公场所,甲方不予补偿费用。
  9、甲方只提供现有的垂直运输设备;若装修单位在主体单位拆除垂直运输设备后进场,则由装修单位自行解决运输问题,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装修单位不准使用客梯进行运输。”
  10、乙方进场前,由甲方组织乙方、总包定位、监理单位对土建、装饰施工界面进行勘测、交验、核对,并形成书面文字备案;若甲方未及时组织四方进行界面交验,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经甲方确认后,可以顺延工期。
  三、调价方法:
  (一)住宅套内装修工程
  1、除甲方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变更外,本合同执行期间,面积包干单价不因任何因素而作调整。若因甲方设计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本合同附件  ~附件  已有的项目按合同附件  ~附件  的项目单价执行,合同附件  ~附件  外的项目,由双方协商对变更部分的造价增减进行约定。
  2、若因甲方原因变更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则附件  ~附件  栏目中除主材基价按双方签字确认的工地收货单上的价格调整外,其它费、取费表不作调整,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总损耗率除材料规格变化外其他因素发生变化不作调整
  (二)公共部分装修工程
  1、除甲方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外,本合同执行期间,包干单价不因任何因素而作调整。若因甲方设计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本合同附件  ~附件  已有的项目按合同附件  ~附件  的项目单价执行,合同附件  ~附件  外的项目,由甲方签证,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对变更部分的造价增减进行约定。
  2、若因甲方原因变更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品种、规格或者价格时,则附件  ~附件  栏目中除主材基价按双方签字确认的工地收货单上的价格调整外,其它费、取费表不作调整,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总损耗率除材料规格变化外其他因素发生变化不作调整。
  (三)本合同适用于下列第  种情况
  第1种情况:本合同附件  ~附件  中的组成套内装修单元面积包干单价的“各户型单套工程量”和附件  的“单套套内面积”及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中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中的抛光砖和瓷片的“材料总损耗率”为暂定,待详细图纸下发后1个月内双方根据施工图纸重新核对“各户型单套工程量”  、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中的抛光砖和瓷片的“材料总损耗率”和“单套套内面积”,并根据核对后的结果以补充协议书的形式调整本合同造价。(本条适用于未出详细图纸情况)
  第2种情况:本合同附件  中的组成套内装修单元面积包干单价的“各户型单套工程量”和附件  的“单套套内面积”已核对完毕,除甲方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价格变更及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中的抛光砖和瓷片的“材料总损耗率”变更外,本合同执行期间,各套内户型清单子目数量及面积包干单价不因任何因素而作调整。(本条适用于已出详细图纸情况)
  第九条:付款时间、条件与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乙方进场施工后7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暂定总价并扣除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款、  后金额的10%作为工程备料款。若工程分期分批施工,甲方按分期分批施工部分  合同暂定价扣除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款后金额的10%作为工程备料款。
  其它约定:
  二、乙方每30天申报一次进度款,经核实后7天内甲方按乙方当期实际完成工程量金额(含签证)扣除已使用(包括损耗)的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款后的70%作为工程进度款,当期领用但未使用的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款项应在领用之日起第60天后申报的第一笔进度款中按70%的比例扣除完毕,不足扣的在下一笔进度款中扣完,在最后一次进度款中,扣除乙方已领用的全部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款(含乙方库存部分)的剩余金额,进度款不足抵扣的,在结算款中扣除。
  即:当期实际支付的进度款=(当期实际完成工程量金额-当期使用(包括损耗)的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款-当期满足扣减条件的领用但未使用的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款)×70%。
  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应在30天内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相关资料,办理结算后30天内,甲方累计支付乙方至实际工程结算价的97.5%,甲方应支付的款项应扣除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款、工程备料款、工程进度款、  。
  四、工程结算价的2.5%作为保修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后如无质量问题、无发生甲方代扣代付维修费用,则甲方在30天内无息支付2.3%,其余0.2%待防水工程五年质保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无发生甲方代扣代付维修费用,则甲方在30天内无息付清保修金。
  五、乙方在领取每一次工程款时须向甲方提交建安发票,发票金额为包含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在内的装修造价,甲方同时向乙方提交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等额材料发票,乙方向甲方开具的工程发票的累计金额为含甲方代付代扣材料款在内的工程总价。
  第十条:现场移交标准
  场地移交标准:
  1、内墙抹灰、卫生间沉箱回填及找平完成。
  2、垃圾清理干净,楼面不得留有浮渣。
  3、
  第十一条:施工配合和总包服务内容
  1、总承包单位提供现有室内外垂直运输及室外脚手架供乙方运输材料、设备、机械(大、中型设备、机械除外),乙方对垂直运输设备的使用须服从甲方的整体安排,乙方须对室内垂直运输设备进行保护,由乙方承担因室内垂直运输设备保护不利造成的损失
  2、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垃圾及余泥外运。乙方将垃圾及余泥堆放至总承包单位指定的地点(但甲方与总承包单位指令出现矛盾的,以甲方的为准),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外运;若发现乙方的建筑垃圾乱堆放,作业面清理不到位,在甲方工程师的见证下,总承包单位有权派人将作业面清理,对于所发生的人工、机械等费用,甲方可以在乙方当期进度款中转扣给总承包单位。
  3、总承包单位每栋每单元提供水电源点(如不能提供水电源点,也可按总承包单位现有水电源点情况适当提供,但须满足本工程施工接取水电源的需要),乙方需自行安装水表、电表并承担水、电费(须分摊总表线路损耗),将由乙方自行缴交给主体施工总承包人。
  4、总承包单位及时提供装修工作面以及符合要求的标高线(水平线)及轴线(垂直线)。
  5、乙方进场施工时,在甲方或委托的监理组织下,乙方应与总承包单位办理场地移交手续,以明确所移交场地的范围、条件及相互责任。
  6、总承包单位负责土建修补工作,因乙方原因而需要重复打凿所产生的修补或由于乙方的错误而导致的返修、返工等引起的修补,由乙方自行修补并承担费用。
  7、乙方在进场前,须与总承包单位签订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及临水临电供应协议书,否则,总承包单位有权拒绝乙方的进场,导致的工期延误及其他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8、乙方所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排栅、场地等,应按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搭建(施工现场不许搭建生活设施)。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临时设施需要拆除或迁移时,乙方应服从并负责拆除或迁移,其费用已综合考虑在合同价中,不另计取。
  第十二条:双方现场代表
  一、甲方授权  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二、乙方委派     为项目经理。委派的项目经理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真实有效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三、乙方应至少任命一位称职的一级项目经理(或一级建造师)常驻工地,作为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此项目经理的人选必须经甲方审批。
  四、乙方委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真实有效的资格证书,项目经理须从事同类专业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经历5年以上,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甲方任何发给此项目经理的指令将视为已有效地发给乙方。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同类工程管理经验。
  五、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乙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每天离开工地现场超过4小时,必须向甲方驻现场代表请假并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开;乙方项目经理离开期间,乙方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履行项目经理的义务。
  六、乙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每个月累计离开现场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日历天;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当月累计离开现场时间超出三天的,每超出一天,乙方承担5000元的违约金,此后每天的违约金按2000元递增;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力指令乙方撤换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项目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副经理及施工管理人员)或班组,乙方必须服从并执行。
  七、乙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名单见合同附件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可更换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同时甲方保留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特殊情况须经甲方同意。甲方在施工现场设立指纹考勤机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考勤管理。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一、乙方在投标过程中已仔细察看过招标样板,并熟知甲方对相关的材料的要求,如乙方提供的材料样板无法达到甲方的要求,乙方承诺按照甲方提供的招标样板施工,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不作调增。
  二、本合同签订后3个日历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暂定总价  0.5%的履约保证金或  3%  的履约银行保函。乙方未依本约定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履约银行保函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任何一笔工程款中抵扣。
  三、乙方必须做好现场已完工项目成品保护工作,重点做好入户门、地毯、地板、石材地面部分完工项目成品保护工作,若成品保护措施不到位出现问题,乙方需无条件服从甲方要求整改、修复或赔偿甲方委托第三方单位修复费用。
  四、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若甲方要求增加施工人员,则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执行。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已在相应的单价中综合考虑,该部分费用不另行增加。
  五、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规格编制成册的工程竣工图及有关的技术文件档案资料,并确保通过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取得符合验收备案要求的《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
  六、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七、乙方承诺就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与甲方及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供应商签订《代付代扣材料物资款三方协议》,此合同作为甲方受乙方委托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物资款给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供应商的依据。
  八、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供应商每月收到乙方委托甲方代付的材料物资款后,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供应商应于收款时开具等额发票给乙方,此发票由甲方转给乙方。
  九、乙方认同《民工权益保障承诺书》内容,并作出慎重承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
  十、甲方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为:  ,乙方依本地址向甲方发送有关信函文件,甲方如变更上述地址应及时通知乙方,避免发生延误。
  十一、乙方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为:  ,甲方依本地址向乙方发送有关信函文件,因乙方所留地址有误或变更地址未通知甲方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向乙方所发送的信函文件等视为已送达乙方。
  十二、乙方负责清除和外运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垃圾,包括设计修改、增加工程产生的垃圾,按甲方的要求将垃圾堆于工地内自然地面上的指定地点。工程竣工前负责完成场地清理(包括建筑物周围的余泥及其他堆积物,临时的施工和生活设施拆除)。乙方须在甲方要求时间前完成场地清理,逾期未完成,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承担一切费用。
  十三、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对“通用条款”进行了协商。乙方对于“通用条款”的修改意见,已经完整地包括在本协议书中。双方自愿遵守“通用条款”中未修改的部分和本协议书。
  十四、如甲方工作人员明示或暗示要求宴请、招待,或索取礼金、礼品、礼券、其他利益,或故意刁难、显失公平现象,乙方可以向甲方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十五、其它约定: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文本壹式肆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贰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判。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电话与传真:  电话与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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