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照明设计标准是怎样的?



				
				
小帅cgnn
22667 次浏览 2024-06-28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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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30 21:52:21 回答

一、    工业企业照明的照度标准值,应按以下系列分级:0.1、1、2、3、5、10、15、20、30、50、75、100、150、200、300、500、750、1000、1500、2000和3000Lx。    第3.1.2条        照明设计标准值应为生产场所作业面上的平均照度值。    
               二、作业面上的照度标准值,根据工作场所和视觉作业的具体要求,应按高、中、低选取适当的标准值,一般情况下采用照度范围的中间值。
                   三、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作业面上的照度标准值,应采用照度范围的高值:            1、Ⅰ~V等的视觉作业,当眼睛至识别对象的距离大于500m时;            2、连续长时间紧张的视觉作业,对视觉器官有不良影响时;            3、识别对象在活动面上,识别时间短促而辨认困难时;            4、视觉作业对操作安全有特殊要求时;            5、识别对象反射比小时;                6、当作业精度要求较高,且产生差错会造成很大损失时

2024-06-30 21:52:21 回答

工业企业照明的照度标准值,应按以下系列分级:0.1、1、2、3、5、10、15、20、
30、50、75、100、150、200、300、500、750、1000、1500、2000  和  3000Lx。
第3.1.2条  照明设计标准值应为生产场所作业面上的平均照度值。
第3.1.3条  作业面上的照度标准值,根据工作场所和视觉作业的具体要求,应按高、中、
低选取适当的标准值,一般情况下采用照度范围的中间值。
第3.1.4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作业面上的照度标准值,应采用照度范围的高值:
 一、Ⅰ~V  等的视觉作业,当眼睛至识别对象的距离大于  500m  时;
 二、连续长时间紧张的视觉作业,对视觉器官有不良影响时;
 三、识别对象在活动面上,识别时间短促而辨认困难时;
 四、视觉作业对操作安全有特殊要求时;
 五、识别对象反射比小时;
 六、当作业精度要求较高,且产生差错会造成很大损失时。
第3.1.5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作业面上的照度标准值,应采用照度范围的低值:
 一、进行临时性工作时;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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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当精度或速度无关紧要时。
第二节  照度标准值
第3.2.1条  工作场所作业面上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表  3.2.1  的规定。
表  3.2.1  工作场所作业面上的照度标准值
视觉作业
分类  照度范围(Lx)  视觉作业特性
识别对象的
最小尺寸
d(mm)  等  级
亮度
对比  混合照明  一般照明
甲  小  1500  2000  3000  -  -  -  特别精细作业  d≤0.15  Ⅰ
乙  大  1000  1500  2000  -  -  -
甲  小  750  1000  15000  200  300  500
很精细作业  0.15<d≤0.3  Ⅱ
乙  大  500  750  1000  150  200  300
甲  小  500  750  1000  150  200  300
精细作业  0.3<d≤0.6  Ⅲ
乙  大  300  500  750  150  200  300
甲  小  300  500  750  100  150  200
一般精细作业  0.6<d≤1.0  Ⅳ
乙  大  200  300  500  75  100  150
一般作业  1.0<d≤2.0  Ⅴ  -  -  150  200  300  50  75  100
较粗糙作业  2.0<d≤5.0  Ⅵ  -  -  -  -  -  
粗糙作业  d>5.0  Ⅶ  -  -  -  -  -  
一般观察生产过程  -  Ⅷ  -  -  -  -  -  
大件贮存  -  Ⅸ  -  -  -  -  -  
有自发光材料的车间  -  Ⅹ  -  -  -  -  -  30  50  75  
第3.2.2条  当采用高强气体放电灯作为一般照明时,在经常有人工作的工作场所,其照度
标准值不宜低于  50Lx。
第3.2.3条  混合照明中的一般照明,其照度值应按该等级混合照明照度值的5%~15%选取,
不宜低于  30Lx。但采用高强气体放电灯时,不宜低于  50Lx。
第3.2.4条  对于一般生产车间和工作场所作业面上的照度标准值,可按本标准附录二采用。
第3.2.5条  工业企业辅助建筑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本标准附录三的规定。
第3.2.6条  厂区露天工作场所和交通运输线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本标准附录四的规定。
第3.2.7条  对于备用照明的照度标准值,不应低于表  3.2.1  中一般照明的  10%。而安全照明
的照度标准值,不应低于表  3.2.1  中的一般照明的  5%。疏散照明主要通道上的疏散照明照
度标准值,不应低于  0.5Lx。
第3.2.8条  照明设计计算照度值应为表  3.2.1、附录二

2024-06-30 21:52:21 回答

第5.0.1条    照明灯具应具有完整的光度参数,其机械、电气、防火等性能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灯具通用安全要求和试验》和《灯具外壳防护等级分类》等的有关规定。        第5.0.2条    应优先选用配光合理、效率较高的灯具.室内开启式灯具的效率不宜低于70%;带有包合式灯罩的灯具的效率不宜低于55%;带格栅灯具的效率不宜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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